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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促进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4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双创计划)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成立双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科研处、教务处、宣传处、毕办、创新创业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中心。
  2.
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协调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材料报送与汇报工作。创新创业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双创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
  3.
学院成立双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专业带头人和教学秘书组成。学院双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项目设立方向、项目导师推荐、企业导师聘请、项目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1.
项目申报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者范围包括个人或2-3人组成的团队,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学生团队(3-5人)进行申报。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成团队,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2.
创新训练项目应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基于浓厚的兴趣爱好,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选题,选题应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项目开展时间一般为12年。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应有创业兴趣,有一定创新训练基础,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以前期的创新训练成果作为支撑。
  3.
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团队)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团队负责人)每学年10月初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等申报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者(团队)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报送至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每年10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集中评审,按照省级和国家级双创计划立项数的1.5倍立项。学院之间公平竞争,不划分指标,依据项目质量由专家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4)省级和国家级双创计划项目立项。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每年5月份对校级立项项目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双创计划立项。
4.
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申请人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未结题的,不得再参与申报。第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项目,指导的项目未正常结题的不得再担任指导教师。
 
三、项目管理
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双创计划立项项目,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1.
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申报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学校根据项目任务书下达项目启动经费。项目组成员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将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实施中期检查,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等。
  2.
项目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双创计划专项账户,经费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立项双创计划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立项级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按照省级1000/项、国家级2000/项给予支持,创业实践项目按照省级2000/项、国家级3000/项给予支持。重大项目可专项申请。
2)双创计划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自主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费、专利申请费等必要开支;创业实践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创业启动费、基本设备费等必要开支。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等人员经费,不能挪作他用和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经费报销时,所有凭证和报销单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老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3)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项目经费的30%作为启动经费下达,中期验收合格的再下拨30%,顺利结题的再下拨剩余的40%。项目负责人要提供经费使用明细,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3.
项目结题验收
1)创新训练项目到期后,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结题成果。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成果为: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或发明专利或省级创新赛事获奖等;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成果为: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或项目获得省市创业扶持计划资助等。
2)学校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专家组组长由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教师担任,成员不应少于3人,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回避。
3)项目验收评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对于项目验收评审为优秀、合格的项目,可按规定报销剩余40%的项目经费。对于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进行说明,并取消项目团队人员及指导教师2年内的申报和指导资格。未如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退还已拨付的经费。
  4.
项目变更
在项目进行中,涉及减少或变更工作内容、项目人员,提前或推迟结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双创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双创领导小组对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可予以终止。
  5.“
双创计划成果须标注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四、成果转化
学校鼓励和支持师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市场化、商品化。对项目成果形成商品或知识产权的,在扣除学校前期投入的成本后,收益部分学校和项目团队按照3:7划分。
 
五、成果奖励
  1.
对学生的奖励
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国家级项目,项目组成员可依据《创新成果测评办法》《创业测评办法》申请学分认定。
  2.
对指导老师的奖励
立项资助的双创计划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对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澳门太阳集团官方网站教学成果积分管理办法》。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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